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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深耕曙光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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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專業證照獎勵金

重要!!重要!!依申請人數、經費額度審定補助金後核發獎勵金,並得視當年度經費情況調整之。

目的:為照顧本校經濟不利學生,期得以兼顧課業與生活所需。

進入曙光計畫輔導系統填寫申請

繳交研習證明

*單位無開立再自行下載後請單位證明

 

類別

職涯輔導

輔導獎助金名稱

專業證照獎勵金

申請資格

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學生

申請條件

參與當年度專業證照相關輔導課程,並於當年度考取專業證照。

申請方式

  1. 將證照上傳e-Portfolio 簽核系統,並由系辦審核通過。
  2. 至曙光計畫輔導系統填寫參與證照輔導相關課程申請(需上傳3張輔導照片),通過後申請補助證照考照費(需上傳證照正反面及收據)
  3. 繳交補助證照考照費申請單並檢附當年度報名費收據正本。

核發標準

  1. 參與專業證照輔導相關課程,且取得研習證明或成績合格者,核發2,000元。

  2. 依據「系所認定與職能相關之專業證照一覽表(依就輔組公告為主)」核發。

第一級:15,000

第二級:10,000

第三級:4,000

其他:3,000

  1. 非上述等級:1,000 元

  2. 每張證照依收據補助考照報名費,最高補助20,000元。

備註

  1. 輔導相關課程需上傳3張輔導照片。

  2. 同一證照之不同單位辦理不予重複補助

  3. 已申請就業輔導組證照獎勵者,不可重複申請本獎勵金。

  4. 考照報名費補助得視當年度經費調整。

  5. 考取「各系所認定有助於學生就業之相關專業證照一覽表」之證照,但非屬於自己系所認列,酌於補助。

  6. 本獎助金申請應以當年度為主,若有特殊原因而跨年度申請之,由委員個案審查。

 

申請期限

  • 6月02日

 

注意事項

1.請務必於期限內至曙光計畫輔導系統填寫申請單,並於期限內將資料繳交至學務處,逾期恕不受理。

2. 依申請人數、經費額度審定補助金額後核發獎勵金,並得視當年度經費情況調整之。
3.如未繳交相關文件,核發之助學金應予全數繳回。

4.獎勵金申請時應為在學學生身分,如發現有偽造事實或變造證件等情事,應追回已發給之獎勵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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