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高教深耕曙光計畫

ImgDesc(另開新視窗)

114年度語言證照獎勵金

重要!!重要!!依申請人數、經費額度審定補助金額後核發獎勵金,並得視當年度經費情況調整之。

目的:為照顧本校經濟不利學生,期得以兼顧課業與生活所需。

進入曙光計畫輔導系統填寫申請

繳交課程證明

*單位無開立再自行下載後請單位證明

類別

職涯輔導

輔導獎助金名稱

語言證照獎勵金

申請資格

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學生

申請條件

參與當年度「英語」或本校「原住民」語言證照相關輔導課程,並於當年度考取語言證照。

申請方式

  1. 將證照上傳e-Portfolio 簽核系統,並由系辦審核通過
  2. 填寫參與證照輔導相關課程申請(需上傳3張輔導照片),通過後申請補助證照考照費(需上傳證照正反面及收據)
  3. 繳交補助證照考照費申請單並檢附當年度報名費收據正本。

核發標準

  1. 參與語言證照輔導相關課程,且取得研習證明或成績合格者,核發2,000元。
  2. 英語證照依據「歐洲共同語文參考標準(CEFR」級別核發。(附件三)

A2:3,000

B1:5,000

B2:10,000

C1:15,000

C2:20,000

  1. 原住民語言證照依據「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合格標準」級別核發。

初級:4,000

中級:6,000

中高級:10,000

高級:15,000

優級:20,000

  1. 依收據補助考照報名費。

備註

  1. 輔導相關課程需上傳3張輔導照片。
  2. 無參與證照輔導課程,不予補助。
  3. 已申請就業輔導組證照獎勵者,不可重複申請本獎勵金。
  4. 英語證照:在學期間每年度每等級限申請補助一次。
  5. 原住民語言證照:每族群每年度每等級限申請補助一次。
  6. 考照報名費補助得視當年度經費調整。

 

申請期限

  • 6月02日前

 

注意事項

1.請務必於時間內至曙光計畫輔導系統填寫,並於期限內將資料繳交至學務處,逾期恕不受理。

2.依申請人數、經費額度審定補助金額後核發獎勵金,並得視當年度經費情況調整之。
 
3.如未繳交相關文件,核發之助學金應予全數繳回。

4獎勵金核發時應為在學學生身分,如發現有偽造事實或變造證件等情事,應追回已發給之獎勵學金。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