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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深耕曙光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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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課業進步獎勵金

重要!!重要!!依申請人數、經費額度審定補助金後核發獎勵金,並得視當年度經費情況調整之。

目的:為照顧本校經濟不利之學生,期得以兼顧課業與生活所需。

進入曙光計畫輔導系統填寫申請 (無需繳交紙本)

類別

學涯輔導

輔導獎助金名稱

課業進步獎勵金

申請資格

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學生

申請條件

必須參與前一學期課後輔導學習,各科成績均達及格標準,且符合下列條件擇一補助:

  1. 與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評比進步五分(含)以上者。
  2. 與前一學期班級排名百分比評比進步者。

申請方式

於公告時限內至曙光計畫輔導系統內提出申請。

核發標準

每人每學期

  1. 學業平均成績每增加 1分補助 1,000元,最高補助8,000。
  2. 班級排名,75% 以下補助 2,000 元; 74 - 50%補助 3,000 元;49 - 25%補助 5,000 元; 24 - 16%補助 8,000 元。

備註

學業優良獎勵金與學業進步獎勵金僅可擇一申請

申請期限

  • 3月14日前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

1.請務必於期限內至曙光計畫輔導系統填寫申請單(無需繳交紙本),逾期恕不受理。
2.依申請人數、經費額度審定補助金額後核發獎勵金,並得視當年度經費情況調整之。
3.獎勵金申請時應為在學學生身分,如發現有偽造事實或變造證件等情事,應追回已發給之獎勵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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