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課業進步獎勵金
重要!!重要!!依申請人數、經費額度審定補助金後核發獎勵金,並得視當年度經費情況調整之。
目的:為照顧本校經濟不利之學生,期得以兼顧課業與生活所需。
進入曙光計畫輔導系統填寫申請 (無需繳交紙本)
類別 |
學涯輔導 |
輔導獎助金名稱 |
課業進步獎勵金 |
申請資格 |
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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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
必須參與前一學期課後輔導學習,各科成績均達及格標準,且符合下列條件擇一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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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於公告時限內至曙光計畫輔導系統內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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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發標準 |
每人每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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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學業優良獎勵金與學業進步獎勵金僅可擇一申請 |
申請期限
- 3月14日前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
1.請務必於期限內至曙光計畫輔導系統填寫申請單(無需繳交紙本),逾期恕不受理。
2.依申請人數、經費額度審定補助金額後核發獎勵金,並得視當年度經費情況調整之。
3.獎勵金申請時應為在學學生身分,如發現有偽造事實或變造證件等情事,應追回已發給之獎勵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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