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職涯學習獎勵金
重要!!重要!!依申請人數、經費額度審定補助金後核發獎勵金,並得視當年度經費情況調整之。
目的:為照顧本校經濟不利學生,期得以兼顧課業與生活所需。
進入曙光計畫輔導系統填寫
類別 |
職涯輔導 |
輔導獎助金名稱 |
職涯學習獎勵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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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
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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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
參與本校就業輔導組辦理之職涯相關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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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參與下列就業輔導組當學期辦理之職涯相關活動,於公告時限內至系統內填寫學習成果報告及線上繳交學習輔導簽到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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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應屆畢業生 |
應屆畢業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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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另提供3-5分鐘「學習成果影片」並上傳影音平台,將額外給予獎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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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發標準 |
非應業畢業生:書面通過審核者,核發3,000 元 應業畢業生:書面通過審核者,核發6,000 元 另提交「學習成果影片」者,則再核發 3,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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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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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期限
- 6月02日前
就輔組網站:https://career-osa.ntunhs.edu.tw/p/406-1045-75012,r2457.php?Lang=zh-tw
本學期認列職涯講座(請依就輔組公告為主)
履歷優化與個人品牌塑造 3/11 |
職場適應力~情緒與壓力調適 4/29 |
職場權益面面觀 3/27 |
從徵才活動剖析產業現狀與趨勢 5/08 |
面試準備與儀態管理 4/10 |
本學期一對一職涯諮詢時間(請依就輔組公告為主)
本學期就業博覽會時間(請依就輔組公告為主)
- 114年5月03日
注意事項
1.請務必於期限內至系統填寫資料,並於期限前線上繳交資料,逾期恕不受理。
2.依申請人數、經費額度審定補助金額後核發獎勵金,並得視當年度經費情況調整之。
3.如未繳交相關文件,核發之助學金應予全數繳回。
4.獎勵金申請時應為在學學生身分,如發現有偽造事實或變造證件等情事,應追回已發給之獎勵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