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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深耕曙光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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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競賽成就獎勵金

重要!!重要!!依申請人數、經費額度審定補助金後核發獎勵金,並得視當年度經費情況調整之。

目的:為照顧本校經濟不利之學生,期得以兼顧課業與生活所需。

 

類別

培力輔導

輔導獎助金名稱

競賽成就激勵/參與競賽鼓勵獎勵金

申請資格

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學生

申請條件

在學期間經本校老師輔導競賽相關技能並報名參與由公家機關、國內外學術團體、企業機構或民間團體等,主辦國際性、全國性、或區域性等對外公開之競賽。

申請方式

※競賽輔導

  1. 於公告時限內至曙光計畫輔導系統內上傳競賽辦法或簡章、報名完成之證明文件、訓練計畫書、指導老師經歷證明、練習時間表。
  2. 經審查會通過後繳交輔導紀錄單、簽到單及3-5分鐘輔導影片。

※完成競賽輔導且通過者

  1. 獲獎者需先上傳e-portfolio經系辦審核通過,再至曙光計畫輔導系填寫申請單;未獲獎者於公告時限內至曙光計畫輔導系統內提出申請。
  2. 上傳參賽相關證明文件、參與競賽照片4張、繳交競賽成就激勵/參與競賽鼓勵獎勵金申請單。

核發標準

  1. 競賽輔導每人每月至多申請20小時,以每小時新台幣250元為原則核發。

  2. 獲獎者申請競賽成就激勵金。

  3. 未獲獎者申請競賽成就鼓勵金。

  4. 依據本校「競賽獎勵金審議原則表」核發。

  5. 日間部大學學制之外學生,每學期最高補助上限為35,000元。

備註

  1. 依報名後實際輔導時間填寫紀錄。

  2. 競賽跨年度者,僅補助當年度輔導獎勵金。

  3. 同一作品參加不同競賽獲獎,或參加同一競賽獲不同獎項,均以最高獲獎名次為獎勵依據。(體育競賽不在此限)

  4. 論文競賽申請人應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且同一篇論文以獎勵一次為限。

  5. 競賽不含校內外院系所聯誼性質、畢業論文競賽及研討會性質。

  6. 非屬申請條件內之主辦單位者,由委員逐案審查。

 

申請期限

  • 6月02日前

 

注意事項

1.請務必於時間內至曙光計畫輔導系統填寫申請,並於期限內將資料繳交至學務處,逾期恕不受理。

2.依申請人數、經費額度審定補助金額後核發獎勵金,並得視當年度經費情況調整之。
 
3.如未繳交相關文件,核發之助學金應予全數繳回。

4.獎勵金申請時應為在學學生身分,如發現有偽造事實或變造證件等情事,應追回已發給之獎勵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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